打耳洞的理由

  一直想打耳洞,因为是疤痕体质,看着过来人的经验,还真怕怕的,选一些打耳洞的理由,激励一下自己。

1.他送我耳环,为了他,我愿意…… (买项链送了一对耳钉,结果被我妈要去了,这个理由条件不充分。)

2.失恋……为了转移注意力(我还没谈恋爱,也是为了转移注意力,或者吸引注意力。)

3.纪念找回自己……(这个理由,我最赞同,看似疯狂,却是心中久远的梦想。)

4.感觉生活没意义,空虚,打了之后感觉自己有耳朵要照顾觉得日子才能过下去……(我还没闲到那个份上)

5.因为我自己有压力了(不错的理由,就是担心上瘾。)

6.当我心痛大一定程度的时候。这样能转移注意力,耳朵疼,心的疼也就忘了。用一种疼痛覆盖另一种疼痛。(韩国电视剧台词?耳朵疼和心疼,疼法儿不一样吧。)

7.第一次打是因为我讨厌一个女孩,所以想超越她,所以耳洞也要超过她;第二次是因为失恋了,并且还去文身,想尝尝最痛苦的滋味;最后一次是因为上瘾了。(好曲折哦)

8.耳钉很漂亮,所以要打耳洞才可以带啊!(我也觉得这个理由充分)

9.我玩吉他啊,所以想打一个。 (又不是工作装,有讲究的吗?)

10.老妈想打,怕老爸骂,就拉上我一起打,2:1,老爸也没得说,呵呵……(这个仅适用女孩子吧?)

11.因为伤心没办法解决,所以只好轻微的自残啦……呵呵(我可能有这样的潜质,嗯,我发现了。)

12.耳垂太大了,不得不打! (这是反方辩辞吧…)

13.啊,听别人说很痛,想证实那句话而已(这个太搞了。)

14.我承认我有 自虐 倾向……(我也承认。)

15.先是他送了我一副耳钉,越看越心痒就打了(谁送我耳钉呢?)

  其实我的理由主要是——好看!(参见下图。)

难堪的第四种权力

  由于宪政体制本身的局限性,新闻言论的自由权成为立法、行政、司法之外的第四种权力。

  记得上大学的时候,新闻系的师兄师姐说以后宁愿去做娱记、体记,因为体育新闻和娱乐新闻成为现在中国最能体现舆论自由权的领域。

  现在我也机缘巧合地做媒体,尽管是个小小行业里的编辑,但旅行的路上被驴友得知,也是满腹怨闷等我伸张,“抱歉,我不是社会新闻记者。”我只能这么回答。

  说这么多,是因为昨天我的高中同学DXG专门和我说,他准备跳长江二桥,仅仅是为了引起媒体的注意,解决他与家乐福的劳务纠纷。

  在我的劝说下,他终于决定先在各大论坛抒发心声——下月初从武汉二桥跳江!,很不错,已经有不少回帖,请注意,这决不是一个馊主意,他已经为这个事情奔波了半年多,没有工作,家里几乎将其抛弃,繁冗的法律程序使他一次次回到原点,而当地媒体对其不理不睬,他还有什么办法??  

  有时在想,他很可怜,为了一个公正,居然必须抛弃自己的很多个人权利,比如个人私隐,网络在中国的发达,是不是第四种权力的难堪,是不是中国法制社会的难堪呢?

我选择独自承受

  妈妈在哭,我在一旁磕瓜子。

  “你哭什么?”尽管我知道答案。

  “还不是不放心你。”妈妈手中的火车票已经揉的有些印迹模糊了。

  我在一旁假装若无其事地摆弄我的手机。我能说什么呢?我能做什么呢?是的,我从一开始就不该让她知道我的想法。我给妈妈买的回老家的火车票,我把她送到火车站~~我希望让所有关心我却不能理解我的人在远方过着幸福的生活即可,让我去独自承受我的选择,让我自己独自~~

  我要忠于我心,至少我不会后悔!当我近似豪言壮语般地把这句话告诉我的高中知己时,她说:我也想,但是现在不会了。因为当我看到一个个年轻的癌症晚期病人弥留之际那种不舍,我就想为什么不让自己马上快乐呢?那位高中知己是位临终关怀护士,一颗生来细腻而体贴的心和这份工作如此贴合。我在想象那些绝症患者的表情和思维,我又一次面对人生这道最难的题。

  开心是件很难的事情吗?对于我真的很难。

  我并非抱怨,选择独自承受,与任何人无关。